游客在景区台阶滑倒导致老人受伤,双方责任待认定

前些日子,有个女子发帖说,她在云南丽江的一个景点里摔了一跤,还撞到了前面一位老人,结果人家受了点伤。 8月21日,九派新闻找到那位叫连女士的网友,她说事情发生在8月20日下午大概1点左右,地点是在丽江玉龙雪山的云杉坪索道。当时正下着雨,游客们都换上了雨衣。 她说,当时楼梯上有点水,挺滑的,她自己是一步步慢慢走下来的,没有跑,也没玩手机或者跟朋友玩耍,结果不小心摔倒了,把前面那位老奶奶“带倒”了。对此,连女士觉得景区在下雨天开放时的安全措施跟防滑措施不够到位。 出事的那条路面。图片由受访者提供。...

前些日子,有个女子发帖说,她在云南丽江的一个景点里摔了一跤,还撞到了前面一位老人,结果人家受了点伤。

8月21日,九派新闻找到那位叫连女士的网友,她说事情发生在8月20日下午大概1点左右,地点是在丽江玉龙雪山的云杉坪索道。当时正下着雨,游客们都换上了雨衣。

她说,当时楼梯上有点水,挺滑的,她自己是一步步慢慢走下来的,没有跑,也没玩手机或者跟朋友玩耍,结果不小心摔倒了,把前面那位老奶奶“带倒”了。对此,连女士觉得景区在下雨天开放时的安全措施跟防滑措施不够到位。

出事的那条路面。图片由受访者提供。

她跟九派新闻说,自己头部撞伤了,出现了呕吐和头疼的情况,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把治病的相关资料或就诊单据拿给记者看。

连女士说,到了医院后,景区的工作人员让她“随便签个字”还要她自己出救护车的钱,大约半个小时后才让她排队,还让她自己付费。对此,她觉得特别生气,拒绝签字,并表示景区送她到医院时,没有马上帮她挂号,也没有先垫付急诊费,反而让受伤的人自己搞定。

连女士说,她和朋友买的是玉龙雪山的一日游团体票,旅行社愿意承担全部受伤的费用,还告诉她们买索道票会有景区的意外保险,希望景区能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景区负责人说,所有的检查费都由他们先垫付,包括老人救护车的费用,没有出现过没有垫付任何费用的情况,也没有强迫她们签字。关于连女士的伤势,景区方面提到,他们昨天特意让医院开了所有的检查单子,结果显示都没什么大问题。

“你把人撞倒了,起码得帮人垫付点医药费吧?”那负责人说,21日下午三点左右,他们刚买了东西去看望医院里的老人,目前景区这边也在研究帮扶老人的事儿。

到现在,老太太因为骨折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,家里人已经取消了机票留在医院照看,她也表示希望景区能负起相应的责任。连女士说,现在三方正在协商调解中。

北京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觉得,这事儿要是降雨天,景区没有对云杉坪索道后的那段楼梯做好防滑措施,也没设置“注意滑倒”之类的明显警示牌,而且事发后有没有及时救助,那就说明景区没有尽到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,老人摔伤骨折这事儿,景区得负责任。

如果景区已经采取了防滑措施,配备了警示标志,也及时进行了救助,落实了合理的安全保护责任,那么他们可能不用担责。但是从这个案子上看,在下雨天,景区照常开放,楼梯都变得特别滑,人一不留神就容易摔倒,景区的安全责任就没有完全履行好,地对老人摔成骨折这事儿担点儿责任赔偿。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主任说了哈,要是景区楼梯的防滑工作没做好,或者没有及时把积水清理干净,消除安全隐患的话,按照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,没把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位,就得负侵权的责任。

谭敏涛律师表示,要是连女士说的情况是真的,她只是在正常走路,没有跑,也没玩手机什么的,是因为路面滑,她摔倒了。如果景区没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,没有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,那她也是这起事情的受害者。如果她没有故意或者很大的过失,自己受伤的事一般来说不需要担责。

要是连女士存在疏忽大意或者其他过错,比如在下雨天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,明知道路面滑,又不加注意,结果自己滑倒还把老人撞伤了,那她就得对老人的损伤负起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
他指出,这起事情中,景区没有履行好应尽的安全保障责任,而连女士也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双方都存在一些过错。对老人的损失,应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。主要原因是景区没有做好防滑措施,警示标志也不充分,导致了事故的发生;而连女士也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等次要过错。按理说的话,法院可能会判定景区承担大部分责任,比如60%到80%,而连女士承担剩下的20%到40%。具体的责任比例,还得法院根据各自的过错轻重来做决定。

九派新闻 实习记者 郭江仪,记者 陶梓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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